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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著协收取版权费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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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01: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简称“影著协”)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上报国家版权局公示后已获批准通过,从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客车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北京、上海等将成为首批试点的省市。
按照新通过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有注册网吧13.8万家。记者根据收费标准进行了粗略的计算,由于全国各地网吧收费标准和规模不统一,因此我们以相对较低的收费每小时2元钱为标准,每个网吧有100台机器,这样算来,全年网吧将上交给影著协的电影版权费大概为7.5亿元左右。然而官方给出的影视版权征收金额与记者计算的结果出入很大。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朱永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1年全年计划征收2000万,2012年征收3000万,2013年希望能达到一个亿。
不仅影著协最终征收的影视版权费的金额遭到质疑,更多的质疑声是影著协是否应该征收这项费用。
收费的公告发布后,最先坐不住板凳的应该是部分影视版权人。据相关报道称,朱永德表示目前影著协已与62家电影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而且中影集团、华谊、新画面、保利博纳等公司负责人都成为了协会副会长。最后收取的费用,协会留下10%作为管理费,剩下的90%则分给权利人。不过这90%并非平均分配,会根据影片点击率而定。按照朱永德所说,与影著协签订协议的电影公司就可以收到版权费,那么没有和影著协签订协议的呢?还有很多的版权分销企业,高额购买影视版权后,已经成为影视作品的版权人,他们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收益。
版权分销公司盛世骄阳CEO徐蕾蕾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影著协推行的“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得到很多版权方的授权。她表示,著作权是拥有者的私权,任何组织需要得到合法授权方能开展相关业务,没有获得授权又怎么收费呢?因此“国产电影网吧数字发行平台”的收费在短期内是难以实现的。
除此之外,另一个对于新公告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在具体的费用征收操作上并没有进行细化。
根据公告的规定,在网吧方面实行的是统一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无论在网吧上网有没有观看影视剧,都要按照网吧的规模和收费标准缴纳版权费。不仅如此,这样的收费还可能造成对网吧影视版权的重复收费,某网吧的业主张先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我们已经缴纳了网吧影视平台的版权费,现在又要征收,对于我们是重复收费,这样大大增加了我们的成本,我们能做的要么提高上网费用,要么撤掉影视平台。”
对此问题影著协负责宣传的史文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肯定地表示,“肯定不会重复收费”。她说,如果网吧已经使用了收费平台,他们将考察平台有没有获得影视权利人的版权。不过她提醒有些网络平台可能并没获得版权,需要网吧业主自己做好判断。她还强调,如果网吧提供了技术手段来给用户提供譬如更快捷的影视服务,也是要收费的。


对于影著协收取版权费是否合理合法,记者向365首席顾问 、北京赛思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隋立会作了咨询,隋立会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影著协代替其会员收费,从法律来讲是有依据的,也是符合目前国际行业惯例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影著协的存在并不影响其他版权人依法行使权益,在法律上大家都是平等的。
隋立会认为,行业性版权组织的出现是必要的,但是作为行业利益的代表,它一定要珍惜自身的社会声誉和行业公信力,说话做事要特别注意影响。在网吧和长途车收费这一问题上,由于适用对象通常都是规模很小的业户,同时却涉及到巨大的数量和巨额潜在利益,因此它更应该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严格遵守“契约精神”,做到尽可能的公平、公正、公开。尤其是,影视的非授权播放问题由来已久,并且经营者对作品的实际使用方式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所以,收费方更应该耐心和细心,练好内功,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合作。 (本文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作者:刘晓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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