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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网络虚拟财产 换来三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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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01: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1日9时许,永定县公安局高陂派出所查处一起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抓获违法人员赖某,为事主追回直接经济损失897元。嫌疑人赖某受到警方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据了解,这是近年来,龙岩警方查处的首例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
  10月20日,永定县公安局高陂派出所接高陂镇某网吧老板小丽(化名)的报警称:其网吧购买的网络Q币被盗。经过仔细调查,民警发现:10月17日21时许,赖某(20岁,永定县人)在高陂镇睦邻村大甲圩某网吧利用其当网吧管理员的职务之便,偷盗该网吧在网络公司购买的897个Q币,并将所盗Q币充值到其QQ账号中用于购买网络虚拟产品及游戏点卡等。当警方介入调查时,违法嫌疑人赖某主动将其盗得的897个Q币价值人民币897元(1元人民币购买1Q币)退回给当事的小丽,随后躲藏,企图逃避处罚。21日9时许,民警通过缜密侦查,成功将赖某抓获归案。赖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鉴于赖某已经主动赔偿小丽的损失并取得被侵害人的谅解。高陂所根据相应法规,对赖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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