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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东方微点冤案副总田亚葵获国家赔偿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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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11: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杀毒业第一假案”中,遭受牢狱之灾的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田亚葵,近日获得国家赔偿。记者从市检一分院获悉,刑事赔偿金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田亚葵11个月的冤狱共获得赔偿款77538.22元。
田亚葵因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公安机关逮捕。

  之后,公诉机关审查认为,田亚葵的行为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田亚葵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其不起诉。

  随后,田亚葵提出国家赔偿。

  近日,检察机关依据新国家赔偿法对田亚葵提出的赔偿予以确认,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简介

  2005年7月,正当东方微点公司为新品筹备上市时,公司遭到市公安局网监处的调查,理由是“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

  事隔一个月后的8月30日,田亚葵被刑事拘留,继而被批准逮捕,总共被羁押11个月。

  事发后,东方微点公司四处上诉、举报。司法部门介入后发现,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收受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贿赂,而恶意陷害东方微点公司。去年8月,于兵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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