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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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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6 09: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凉山童工事件”引起东莞市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以赴调查企业用工情况,并解救童工。可是记者现场看到的是,警察要送两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回家,而她们却死活不肯走。4月10日,记者在凉山采访童工马福海的母亲时说:“你儿子在那边很可怜,两三天才能吃到一顿米饭。”而这位正在哭泣的母亲突然变得一脸惊喜:“什么,两三天就能吃到一顿米饭?”(2008年4月9日《南方都市报》)记者是好心的,领导是好心的,警察也是好心的;而工头是黑心的,中介更是黑心的。可是,只要两三天有一顿米饭,童工就幸福,父母就开心;只要每月能挣到几百元,管他工头扣了多少钱,他们还对工头感恩戴德呢。为什么,因为他们太穷了,穷到两三天一顿米饭都没有,穷到十二三岁的孩子都出来打工,穷到他们分不清谁是好心谁是恶意了。
  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这句话鲜明地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美与丑,善与恶,是对立统一的。人们知道美之所以为美,是因为丑存在;善之所以为善,是因为恶存在。如果都是美的,就没有丑了;每个人都是善,恶就不在存了,善的概念也就消失了。美中有丑,丑中也有美;善中有恶,恶中也有善。砒霜是毒药,碰不得,可是,人们还是要用砒霜来治病。毛主席说,坏事可以做反面教材,毒草也可以做肥料。诸葛亮的老婆和雨果《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长得丑,但一个聪明、一个善良。
  西方有人说,任何一个人都是天使和魔鬼的组合,看外部给他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圣人也是有不少值得质疑的地方,魔鬼也不排除某些善良因素的存在。不是说“盗也有道”吗?强盗也不都是百分之百十恶不赦的。至于那些千百年来人们赞颂的人和事,本身有没有包含丑恶的成分在里头呢?窃以为是有的。这个怀疑是在于我听了一个古老的故事开始的。
  传说封建社会有个德高望重的高级领导干部,退休后在家颐养天年。某夜,他在梧桐树下喝茶。仰望高空明月如水,想到自己一生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为民申冤,被誉为“青天大人”,心胸坦荡。看到头上茂密树叶,他心血来潮,对着天空说:苍天啊,如果我一生有冤枉过一个人的话,请掉下一片叶子。话音刚止,只听头上一阵哗哗的声响,梧桐树的叶子全部掉光了。当然,他所说的“冤枉”不仅是“冤杀好人”,包括误判、错怪在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人和事都不可能是至善至美的。在做善事的时候,同时不善的因素存在。具有代表性的戏剧《十五贯》,况钟因把娄阿鼠缉拿归案,群众拍手称快,赞赏他为“况青天”,反映了中国历史上破案的先决条件是好人永远是好的,坏人永远是坏的,只要群众认同,“青天”的帽子就非你莫属。案件的初审都是在县一级进行,作为基层行政长官的县令或知县,同时兼任刑警队长、检察长和法院院长,通过第一手现场查验、取证,推定嫌疑人(一般是读书人)强奸小姐未遂怕事情败露而起杀机,经屈打成招而判处死刑。到了更高级的官员如知府、巡抚之类官员重审,发现现场又有一个偷鸡摸狗的人如阿鼠、阿狗之类的蛛丝马迹,便推翻原判,认定这个有劣迹的人才是真凶,所以老百姓拍手称快:读书人怎么会杀人呢,杀人的人一定是平常干坏事的人!大家都忘记了,不管是哪次办案,最终是疑犯经受不起酷刑而招供的。青天大老爷包公,哪次侦破大案要案不是大刑伺候?古代科学技术落后,无法通过科学验证,不比现在,人们可以通过DNA检测等手段判断是非,刑讯逼供是封建社会审讯的共同手段。可见,不少青天大老爷的英明审判可能也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由于封建社会多采用株连政策,一人犯法,三族连坐,故冤枉一人同时就冤枉了上百人上千人,难怪叶子会哗哗直下。
  不管如何,善是人类永恒的主流,虽然在做好事的同时有可能给他方带来伤害,譬如发明、制造电灯、汽车、飞机等给环境造成污染,但人们好多是无法意识到且自己无能为力阻止的,因而,只要是合情合理合法,谁又会认真去计较那些看不见的“不善”呢?凉山童工的父母把孩子送出去打工,是不善,但他们也是为了使孩子过好生活。警察解救童工是善事,但使原本靠孩子外出打工维持生活的家庭雪上加霜。这怨得了谁呢?这能怨大山里的村民吗?当然,也不能怨为大山里的孩子着想的记者、领导和警察。要怨的是贫穷落后的凉山啊。所以,我们要赞美解救凉山童工的记者、领导和警察,他们是以人为本,以善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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